【河南】洛阳孟津县燃气锅炉替换燃煤政府专项锅炉津贴资金标准
一、津贴资金发放规模和津贴时限
1、2017年津贴规模为县城禁燃区内供热、供气管网未笼罩区域及各镇区新增实验电代煤、气代煤的用户,2017年津贴时间从本计划宣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。对已享受津贴政策的燃煤锅炉拆除刷新企业、及该步伐实验前已刷新的商户、住民用户,不再举行津贴。
2、2018年津贴规模为县城妄想区内供热、供气管网未笼罩区域和农村地区实验电代煤、气代煤的用户,津贴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。
二、锅炉资金津贴标准
1、在县城禁燃区及镇区规模内,对新实验灶炉煤改气的商户,2个灶台以下的每户津贴1000元,3个灶台以上(含3灶台)的每户津贴2000元;对新实验煤改电的商户,每户一次性津贴1000元。
2、在县城禁燃区及镇区规模内,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、装置使用电采暖装备或燃气采暖锅炉取代燃煤采暖炉的用户,凭证每户500元(城镇低�;�800元)标准给予一次性津贴。
3、在县城禁燃区及镇区规模内,对不具备集中供气条件使用电、气炊具替换厨炊散烧用煤的,凭证每户500元(城镇低�;�800元)标准给予一次性津贴。
4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平疏散式燃煤锅炉拆除,凭证孟津县环保局、孟津县财务局《关于印发孟津县疏散式燃煤锅炉拆除财务资金津贴步伐的通知》(孟环[2017]22号)文件划定举行津贴。